坚持!反抗!

どòóりìて 发表于 2007-08-22 10:35:57

news.sina.com.cn/s/2007-08-22/020613713886.shtml
男女同学(包括学生干部)商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的问题须在教室、走廊等灯光明亮的地方。当教室、走廊等交谈地方无其他人在场时,不能进行一对一交谈 ——《男女同学交往若干规定
只有一个感觉
这个学校太变态了
竟然连一对一交谈都加以禁止!
我一直都坚信
男女生的交往
是可以通过其它合理手段加以控制的
而且
谈恋爱未必就会影响学业
我们学校的状元
从高一开始就一直在谈恋爱
现在她还不是照样进了北大!
所以
对这种BT规定
我坚持反抗!
关键词(Tag): 学校 规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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